愛不是我感覺,而是我願意!願意為了成就彼此更甜的幸福,而願意多一點點付出、擔承、退讓與包容。
整理編輯 / 陳宗偉
小時候,有一次發了高燒,母親用背巾背著我,從一個小山坡下來,徒步兩三公里到鎮上看醫生,一路上道路顛簸,母親柔軟的背是我最大的安慰;母親的辛苦和偉大,直到自己為人父母之後,曾經在深夜裡尋找急診室帶孩子看病,才全然體悟媽媽當年的心情。
愛不是我感覺 而是我願意
真正的愛是一個實際的行動,不是空泛的名詞,或是一種感覺。
有位成功的職業婦女,忙碌工作一整天後,非常疲累,開車返家卻還要一個多小時。她在車上默默決定,回到家後,把鞋子踢掉,要立刻衝去浴室,洗完澡就躺下睡覺。晚上什麼事都不做, 只要賴在床上好好休息。
可是,當她抵達家門,丈夫跟兩個小朋友跳出來大喊”Surprise!” 嚇她一跳。他們決定要慰勞她,帶她出去吃大餐。
丈夫和孩子們興奮地搶著說,他們挑的餐廳有多特別,菜色選擇多豐富、美味!就感覺來說,這個驚喜不是她的期待,就感覺來說,她最想和最需要的,是樓上那張床。
然而基於愛,她用很強大的意志做了一個不容易的決定,跟他們說,給她時間換完衣服就出發。憑著意志而不是憑著感覺,她上了車,跟丈夫孩子享受了那個夜晚。當她憑著意志,選擇了這個行動搭上了車,他們在歡樂的氣氛中前往餐廳,當許多美食佳餚一一上桌,她內心的疲勞漸漸一掃而空。其實從心裡的決定開始,從上了車開始,那個愛的感覺就回來了,雖然身體疲累,但心靈卻很滿足,愛療癒了一切。
真愛不是花前月下 而是願意退讓與付出
你對愛的期望是什麼呢?是風花雪月的浪漫,還是花前月下互訴情衷?其實,真實的愛可能跟你想的不一樣,它不是我感覺,而是我願意,願意為了彼此更幸福圓滿而多一點點付出、擔承、退讓與包容;愛,是人的天性,是一個決定,更是一個行動!
一、愛 是人天性的一部份
就像母愛是天生的,不需要教導的,當孩子生下來,哇哇大哭、鬧脾氣、飢餓或受傷,他的一舉手一投足,都牽動著母親的心,不論自己身心如何疲憊,她都會立刻起身回應孩子的需要,這種天性,是不需要教導的,是原本就存在於人內心,是天性的一部分。
二、愛 是一個意志力的決定
隨著年齡的成長,人的心思也會變得多元,面對不同情境會有不一樣的思維。對於其他人的言語行為,會有自身的感受與反應。比如,心情糾結時,對於某些家庭活動,可能會覺得厭煩而不想參與或回應,然而,若能把愛的關係擺在首位,為了彼此的連結、家庭的氣氛,就能因著愛,做出不同於「感覺」的決定。愛會帶領我們跨越複雜的想法和感受,往更生命美好的方向前進。
三、愛 是利他的行動
或許你並不喜歡犧牲假期或特意請假來照顧他人,然而,當所愛的家人生病、需要照料時,因為是所愛的人的需要,我們就會因著愛,放下自己的感受,採取一個不一樣的行動,去滿足家人所需要的,而不是自己所喜歡的,這就是愛!
當晚上回到家,帶著勞累不堪的身軀,然而,為了讓全家人有一個乾淨舒服的休憩環境,選擇捨下自己的不舒服,在愛中完成家務,並不是因為喜歡,而是為了愛的緣故,選擇利他的行動,這就是真實的愛。
很多時候,人們可以按著自己的感覺和喜好恣意而為,但卻不會如此行,那是因為有愛而牽絆,因著體貼所愛的感受與需要,放掉自己,採取成全彼此關係的行動,成全了愛,也成就更美的幸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