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個最快樂、最有力量的人,是知道自己喜歡什麼,清楚自己人生目標的人。
果子傳媒 撰文 / 游邵涵、沈桓寬
知名作家張曼娟在最近一篇名為「活成自己的樣子」文章中,解說什麼是”做自己”。她引述孔子的話:「三十而立,四十而不惑,五十而知天命,六十而耳順,七十而從心所欲,不逾矩。」說”做自己”不是西方的創新思維,2500年前孔老夫子早就在《論語》中,用生命歷程告訴我們,活成自己的樣子,是多麼重要的事。
她以自身為例,娓娓道來自己的心路歷程:她早期考試成績總是倒數,連高中聯考都落榜,只好去讀五專。沒想到不用再為聯考讀書以後,閱讀與寫作反倒成為她熱愛的事,自己投入閱讀,不可自拔。五專畢業後,插班進了大學中文系,每天都精神飽滿的起床,搭一個半小時的公車去上學,在課堂上專注聆聽,回到家整理筆記,樂此不疲。
念完大學課程,考入研究所,從碩士到博士,一面創作出書,一面兼課教學,拿到博士學位,成為大學副教授。她說回首當年,覺得最不可思議的是,自己怎麼可能同時做那麼多事?那些年因為長期睡眠不足,臉上長滿痘痘;暈眩症也常常發作,可是,她從來都沒有怨言,一心期待自己寫出更好的作品,可以成為更好的老師,心中知道一切付出都是為了成就自己。就因為做喜歡的事,自然會有動力,錘鍊出更好的自己來。
張曼娟老師的話帶來許多省思,也提醒我們為什麼要活出自己:
一、做自己喜歡的事 是活出自己的第一步
每天是什麼驅動你?叫你起床?帶著動力出門?歡喜上路,全力以赴?當知道自己心之所好,就會有一個清晰的人生目標,自然而然就會擁有動力,奮力前奔,誰都攔不住!
當一個人清楚自己存在的價值和發展的可能性,就會驅動、鼓勵、更新我們;一個最快樂、最有力量的人,是知道自己喜歡什麼,清楚自己人生目標的人。
二、 人生聚焦,力量集中
當清楚自己要什麼,人生目標清晰了以後,可以快速釐清「這些事是能幫助我完成目標嗎?還是浪費精力資源的絆腳石?」有助於快速判斷方向與取捨,不會浪費時間徬徨迷路 成功往往導因於專注做好往目標前進的事!
張曼娟也說,一旦確立自我,面對許多選擇就不會感到迷惑,別人覺得有價值、拚命追求的事物,對自己來說不一定有意義。一旦了解自己,形成自己價值觀和原則以後,即便用直覺做出選擇,也不會令自己後悔。
當知道自己要什麼,專注、集中全力去完成,努力的成效自然容易達成。我們都只有24小時,懂得運用時間資源,專心於目標的人,容易成功。
三、 因熱愛而熱情,容易得到支持
當我們走在清楚的道路上,踏出步伐,付諸實現時,會驚訝地發現自己因熱愛而熱情四射,這會吸引許多人來支持,甚至加入我們的行列,想與我們一起完成目標,不但路上有夥伴同行,支持的力量也會匯集成炬,帶來巨大的改變。
當我們找到屬於自己的”樣子”,喜愛的事物,明確的方向,真實”活成自己”時,我們就不會渾渾噩噩,在生活中找不到方向;或汲汲營營,在忙亂中迷失自己。
認清自己真正的喜好和熱情之所向,明白自己想要活出的樣式,邁步向前,就能充滿動力、享受生活、享受一路前進的旅程,活出自在卻光彩的人生。